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实施在即,新能源电力消纳翘首以待2020-12-31 06:07
2018年11月1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征询《关于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的通报》意见的函(以下全称《通报》)。此前,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已分别于2018年3月23日、2018年9月13日两度就《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询了意见。三轮意见征询后,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未来将会转入实质性的实行阶段,预计2019年1月1日月展开配额考核。消纳严重不足、补贴缺口不断扩大是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目前面对仅次于的瓶颈,创建长效机制,减少对补贴倚赖,提升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电力在终端电力消费中的比重是监管层最终目标,配额制的实行具体了各省(区、市)消纳新能源电力的目标,不利于减轻新能源电力消纳的难题。中证鹏元指出融合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消纳考核,2017年开始全面推行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股份交易活跃度也不会进一步提高,国家的可再生能源电力补贴压力也能获得一定减轻。有效地引领市场提升新能源电力的消费比重,更进一步增加弃风弃光现象,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网际网路量,亦将减少新能源电力企业的收益。提升可再生能源电力证书股份交易活跃度和交易规模,需要在国家补贴缺口不断扩大、补贴来源快速增长受限、补贴款派发大大延后的局面下,减轻新能源电力企业的现金流压力。但中证鹏元也注目到,此次印发稿中关于考核的力度和措辞较之前“保守”许多,有可能与监管层面对的市场参予主体压力有关,表明出有能源消纳现实的艰难,但另一方面也突显了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改革、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决意,印发历时已幸,尽管市场各方面对的艰难和压力重重,监管层仍大力推展配额制尽早落地实行。先前我们将持续注目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实行的效果。正文为增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确保构建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到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超过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国家能源局早在2016年2月29日实施《关于创建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目标引领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能新能〔2016〕54号)》,对各省级行政区域能源消费中可再生能源比重积极开展监测评价。2017年1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印发的《解决问题弃风弃水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发改能源〔2017〕1942号),明确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著手制订《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